3月2日晚上,邯鄲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雞澤大隊城區(qū)中隊民警在縣城詩經路進行例行檢查,在對一輛白色轎車的駕駛人進行酒精快檢時,發(fā)現該駕駛人有酒駕嫌疑。該駕駛人下車后,承認自己喝了一杯白酒。民警將其帶上警車后,該駕駛人說車上載著女兒和媳婦,是女兒在學校發(fā)燒了,自己才開車和媳婦一起去學校接的女兒,現在女兒急需送醫(yī)治療。
了解到這一情況后,民警們馬上安排一名民警負責送該駕駛人的媳婦和女兒去看病。該駕駛人對民警的做法非常認可,被帶回大隊后,經吹氣式酒精檢測,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69毫克/100毫升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民警在對該駕駛人依法處罰的同時,對其進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,告知其今后再碰到此類事情可以找親戚朋友代駕,自己千萬不要酒后駕車。